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真是讓人敬佩的一個乞丐經營學,與數年前的香港計程車司機一文有異曲同工之妙,行銷與企業管理必讀的經典 ...macd_h 发表于 2011-1-10 10:50
我一合計,喊一聲得花5秒鐘,跟我乞討一次花費的時間相當,所得的酬勞才5毛錢,於是我拒絕了他。""在深圳,一般一個乞丐每月能討個千兒八百。運氣好時的大概兩千多點。全深圳十萬個乞丐,大概只有十個乞丐,每月能討到一萬以上。我就是這萬里挑一中的一個。而且很穩定,基本不會有很大的波動。"太強了! 我越發佩服這個乞丐了。"我常說我是一個快樂的乞丐。其他乞丐說是因為我討的錢多,所以快樂。我對他們說,你們正好錯了。正是因為我有快樂、積極的心態,所以討的錢多。"說的多好啊!" 乞討就是我的工作,要懂得體味工作帶來的樂趣。雨天人流稀少的時候,其他乞丐都在抱怨或者睡覺。千萬不要這樣,用心感受一下這坐城市的美。晚上下班後帶著老婆孩子逛街玩耍看夜景,一家三口其樂融融,也不枉此生了。若是碰到同行,有時也會扔個硬幣,看著他們高興的道謝走開,就彷彿看見自己的身影。""你還有老婆孩子?"我不禁大聲讚歎,引來路人側目。"我老婆在家做全職太太,孩子念小學。我在福田區按揭了一套房,十年分期,還差六年就還清了。我要努力掙錢,供我兒子讀大學念市場營銷專業,然後子承父業當一個比我更出色的乞丐。""我5年前在微硬中華大區做市場策劃,2年前升為營銷經理,月薪5千。那時按揭了一台1萬多的三星筆記本,每個月還款2千,要死要活的。後來我想這樣永遠也出不了頭,就辭職不干了,下海來做乞丐,我願意做一個高素質的乞丐。"聽完,我激動地說:"你有沒有興趣收我做徒弟…… " 把乞丐兩個字改成業務員...似乎很貼切呢...